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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岁女孩南京街头"赤身乞讨" 称不穿衣服钱多

共计浏览1370次 发布时间:2013/7/5

7月2日下午,微博上一条小女孩赤身躺在南京马路边的照片,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关注(昨天现代快报B7版报道)。而在6月26日、6月28日,曾有两位市民就此事报过警。可是,警察来了却表示“无能为力”。

昨天上午,现代快报记者再次来到网友见到小女孩的地方,巧合的是,她正坐在路边乞讨,身旁还跪着一个赤膊的中年男人。面对市民的指责以及救助站社工的询问,男子不作任何解释,只是不断重复着“这是我的孩子,我不需要救助”。

面对指责

男子跪在地上沉默不语

出了新模范马路地铁站,沿着中央路向北步行约100米,一家名为秋水伊人的服装店边围着10多个人,有的站着有的蹲着,从人缝中,现代快报记者看见了照片中的那个小女孩,昨天她穿着一套绿色的衣服,但是全套衣服几乎没有一块地方是干净的。孩子笑眯眯地望着路人,似乎并不怕生,她的身边则跪着一个赤裸上身的中年男人,低着头,身前还放了一个塑料脸盆,里面有10多块零钱。很明显,他们俩正在乞讨。

围在他们身边的人,几乎都在这附近做生意,看了现代快报的报道后,觉得十分气愤。因此昨天一发现两人,便围了上去,在附近经营水果店的老刘说:“太过分了,说是自己的女儿,怎么忍心让她光着身子躺在地上,这哪配做一个父亲?”另一位市民接上话说:“他说是父亲就是父亲了?要不是有个孩子在身边,谁会给他钱,他身强力壮的,干什么不好,竟然带个孩子要饭,真是丢人。”

不过,任凭大家怎么说,这个男人跪在地上一动不动,甚至连头都不抬一下,只是在群情激奋时,才用家乡话低声说:“这是我的孩子。”

面对救助

一口回绝:“不去、不需要”

说话间,南京市社会救助站的几名工作人员赶到,工作人员一到便拿出了换洗的衣服、面包和矿泉水,见到有人递上吃的,小女孩立马伸手接了过去。

“你带着小孩跟我们去救助站吧,那儿有水有吃的,也不用在这儿晒太阳。”

“不,我不去,我不要救助。”

“你不顾自己也不能不顾小孩啊,我们先带她去洗个澡,换身干净衣服好不好?”

“我不会去的,小孩也不去。”

就这么僵持了近半个小时,不管救助站的工作人员怎么劝说,这个男人就是低着头,嘴里始终重复着“不需要救助”,此外一言不发。

在一旁经营餐饮店的小徐说:“他在这有五六天了,我们平时看孩子可怜,就给她一点吃的,哎,有时候还看见她叼着根烟,真是心疼啊,这么小的孩子就有烟瘾,怎么得了?”

据了解,发现小女孩有赤身乞讨以及吸烟等问题后,有市民就以怀疑小女孩被拐为由,拨打过110报警,“警察是来过了,也查过这个男的身份证,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了。”

昨天,中央门派出所将老周和晓晓定性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,送往了城警五大队。记者了解到,城警五大队将详细调查老周和晓晓的身份,然后再决定如何处理,这两天将妥善安排他们的生活。

父亲老周

职业乞讨人员 只想享福不愿受累

现代快报记者尝试着和他聊了聊老家的情况。

他叫周崇高,今年46岁,江苏泗洪人,老周说:“我有困难,我有很多困难。”老周称有两个孩子,带在身边的是小女儿,今年6岁,老家还有一个8岁的儿子,老婆在四五年前跑了。“两个孩子都没有户口,我和我女人也没结婚证,现在家里没房了,只有3亩地,租给了别人,每年1000块钱左右的租金不够生活,这才出来要饭。”

“那你愿不愿意劳动?愿不愿意工作?”

“什么工作?”

“保安你愿不愿意干?比如看看大门。”

“包吃包喝包住?”

“还有环卫工呢?扫扫马路?”

老周沉默了几秒后,说:“这个我不干,太累。”

老周说,来南京这么多天,已经要了五六百块钱了,“这么多年我都是这么过来的,种地太累,还不如这样。”

女儿晓晓

不穿衣服乞讨是“因为钱多”

难以说服老周,记者又来到了小女孩身边,小姑娘用浓重的口音说,她叫周晓晓(化名),今年6岁。不过当晓晓站起来时,记者发现,这个6岁的小女孩相比同龄人来说,要矮很多。

“你为什么不穿衣服啊?”

“因为钱多。”

“又为什么抽烟呢?”

“......”

“想不想上学?”

“不想。”

“真的不想上学?”

“想。”

“知不知道什么是上学?”

“不知道。”

交谈中记者发现,她面对赤身乞讨以及吸烟等问题时,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好,同时,她也能将穿得已经辨认不出颜色的拖鞋和吃了一半的面包,放在一个袋子里,过一会再把面包拿出来接着吃。

过去的几年里,真不知道这个原本面目清秀的女孩过的是什么日子。

焦点关注

如何确认两人是父女关系?

市民对晓晓的关心,最大的问题集中在她和老周的关系上,如果是自己的孩子,怎么忍心让她小小年纪承受这样的痛苦?

对此,中央门派出所朱警官表示,老周和晓晓在江苏省内多地都有乞讨事实,他们综合各地的情况,以及老周户籍所在地的信息判断,虽然晓晓没有户口,但两人为父女关系应该没有问题。

赤身乞讨、吸烟是否涉嫌虐待?

晓晓赤身躺在地上、老练抽烟的照片,让不少人心酸。大家觉得,老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那么,老周是否涉嫌虐待儿童?

江苏玄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项斌分析,老周确有虐待晓晓的情节,但从刑法角度说,判他有虐待罪比较困难,“虐待罪是主观上对家庭成员有肉体和精神上的摧残,但是老周的目的只是为了多赚钱。不过,老周侵害了晓晓的身心健康,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是肯定的。”

能不能取消老周的监护人资格?

老周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,那么他还能作为晓晓的监护人吗?一旦老周的监护人权利被剥夺,晓晓就能够得到社会的帮助了。

对此,项斌表示这也比较困难。“监护人法定就是父母,现在她母亲失踪多年,晓晓又没有户籍所在地,那么,谁来提出变更监护人呢?这是关键。”项斌认为,从目前情况看,老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他带着晓晓可以拒绝救助,因此,晓晓的问题确实比较难办,项斌说“这确实是个盲区,各个部门看似都能管,但也都不好管。”

6月21日中央电视台报道了南京某小区里,两名女童饿死家中的新闻,引起社会的极大关注。现在,晓晓的事情又放在眼前,如果任由老周这样下去,晓晓会不会重蹈覆辙?难道真的就没有一个部门来管管吗?

一问再问

究竟该由哪个部门去管?

专家认为:警方应该主动介入

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学院社会学教授邱建新表示,虽然各个部门都不好管,但不代表不能管,这种情况警方完全应该介入。

邱建新说:“从社会救助的角度来说,老周确实可以拒绝,但是让晓晓不接受救助,就完全不行。”邱建新认为,晓晓是未成年人,理应受到家人和社会关爱,但是老周的行为,已经明显暴露出他监护不力,“利用孩子赤身裸体赢得同情,以致多赚钱,这种没有羞耻心的行为,怎么能让他继续对孩子负起责任?”邱建新说,“警方应该率先介入,孩子的监护需要强制措施,不能明明看着一个孩子受到如此屈辱,还以他们有父女关系为由不闻不问,一旦这个问题解决了,孩子的抚养和成长,社会完全可以担负起的。”

网言微语

网友“寂寞落花”:用孩子来赚钱,让孩子抽烟,让孩子挨饿,这样的人还配做父亲吗?坠楼而死,溺水而死,车祸而死,可是这之中最残忍的就是活活被自己的亲生父母虐待致死。还要牺牲多少儿童,才能换回儿童保护法完善的出台和法律的严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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